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亮利剑
2018-10-30 13: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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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法治报

原标题: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亮利剑

念好独创“五字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9日讯 自年初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就此展开。“黑恶必扫,除恶务尽”,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独创“高、长、准、研、创”的“五字诀”,精准打击,深挖线索,联动发力,动员造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新成效。

高站位 重创新

高站位、高规格是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一个重要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初,该院便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担任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研究,靠前指挥。检察长等院领导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讨论成为常态。

晋安区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

不仅如此,该院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相关的会议、文件精神坚决次次传达、部署,确保“上情下达,不打折扣”。

同时,该院在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中,创新举措频出,该院各内设机构均结合自身职能再创新、再探索、再升华,建立和完善类案指导、虚假诉讼背后涉黑涉恶问题排查、信息宣传等新机制、新举措,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做实扫黑除恶工作,促进履职成效。

长期抓 聚合力

根据晋安区区域特点,早在今年初,晋安区检察院便制定了《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明确今后3年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步骤,把短期行为转化为长期成果。

此外,该院还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机制》,充实专班力量,在已建立扫黑办的基础上,成立扫黑除恶办案组、线索摸排工作组、信息宣传及后勤会务保障组、综合统筹工作组,构建“五位一体”工作架构。

扫黑除恶是一场需集合多方力量的斗争,因此除了强化自身的组织架构,该院还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公检法三部门在刑事诉讼中的协调配合,统一执法尺度,动态跟踪案件诉讼环节、审查认定情况及案件进展。

今年8月份,晋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吴诗疆受晋安法院邀请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晋安区检察院移送起诉的陈某某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组织卖淫等罪一案发表意见。最终,该案19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0年不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州市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件,意义重大。

在办理该起案件的过程中,晋安区检察院便通过捕前提前介入、诉前联席会商、庭前依法追诉、判前列席审委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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