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诉龙岩首例涉黑案件
来源:福建法治报
原标题:上杭县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诉龙岩首例涉黑案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0日讯 以温某某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8项罪名,涉案23人,涉案犯罪事实近40起。10月26日,上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案。此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岩市首例被提起公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经查,2016年以来,温某某高利放贷谋取大量非法利益,笼络、豢养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逐步形成以其为首,以其他被告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上杭县特别是城区和郊区通过多次有组织的非法强索高利贷、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并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此案是龙岩市查办的首例涉黑案件,案情疑难复杂,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罪名多、证据材料多,省检察院、龙岩市检察院和龙岩市、上杭县扫黑办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人下沉指导。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和加快办案进度,上杭县检察院投入公诉部门近一半的办案力量,在退查重报卷宗册数多,补充移送犯罪嫌疑人多、证据材料多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审查证据材料,并积极与公安机关建立沟通会商机制,通过案件会商等形式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补查方向、督促补查进度等,完善证据体系。在该案退查重报后半个月内,快速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绝不在检察环节延误扫黑除恶工作战机,努力让人民群众及时看到扫黑除恶成果。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刘娟)